现在不管是菜地还是林地都需要经营合同,但是也会有经营合同无效的情况,那么对于林地承包经营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呢?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
林地承包经营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一)一方用欺骗、威胁的方式以签订的合同,对国家利益有损害;
(二)有故意串通的行为,有损国家、集体或者是第三方的利益;
(三)用合理的法律形式来掩盖非法的目的;
(四)做了有损害公共利益的事情;
(五)对相关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有违反的情况。
承包地块的要求:
(1) 、甲方需要保证在合同中的这块地有合法的使用权。
(2) 、在此合同签订之前,甲方没有对这块地的使用权进行处理,不可以转让、抵押、租赁等。
(3) 、这快递必须符合规划中的商品林用地。
(4) 、甲方把这个块地包给乙方,有乙方经营,甲方必须要办妥一切手续,包括村委会的决议书、村民的意见确认书等。签署此合同的时候,甲方应该把地的专属证或者能证明这块地权属的有效文件提供给乙方,并且把这些证书和文件复印一份,作为此合同的附件。
不管在什么情况下,如果因为这块地的权属引起的争议,都有甲方来处理善后,在处理中所需要支付的费用都由甲方来承担。如果因为权属的争议给乙方造成了损失,甲方应该如实赔偿,而且对承包林地的乙方你有权利拒绝支付承包费,拒绝支付承包费的时间一直到解决了权属的争议。生产经营回归正常为止。